(生產、銷售、使用Ⅰ、Ⅱ類射線裝置由省局發證。生產、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由市局發證;各市環保局辦事流程有所不同)
核技術應用項目(環評、輻射安全許可證、驗收)辦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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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圍 核技術應用項目在廣州市行政區內。
二、辦理事項類別 (一)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和同類別項目輻射安全許可證審批、延續、注銷。 1.銷售、使用Ⅳ、Ⅴ類放射源。 2.生產、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 (二)辦理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同類別項目輻射安全許可證初審、延續初審。 1.制備PET用放射性藥物。 2.銷售Ⅰ類放射源和醫療使用Ⅰ類放射源。 3.生產、銷售、使用Ⅱ類、Ⅲ類放射源。 4.生產Ⅳ類、Ⅴ類放射源。 5.設立乙、丙級非密封性放射性工作場所。 6.生產、銷售、使用Ⅱ類射線裝置。
(三)辦理核技術應用建設項目環保驗收。 1.銷售、使用Ⅳ、Ⅴ類放射源。 2.生產、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
三、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 《關于γ射線探傷裝置的輻射安全要求》 《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核技術應用項目審批事項的通知》 《關于明確我省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和換發有關事項的通知》
四、辦理流程圖
五、各項報批提交的材料 (一)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報批。 (申報材料一式二份,請按次序整理成冊,做好檔案備份) 1.申請書(簡述核技術應用項目的主要內容和辦理事項,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3.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原件,格式見附表1.)。 4.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 5.至少1名專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學歷證明(復印件)。 6.專/職兼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情況表(見附表2.)及未取得省級以上環保部門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培訓計劃。 7.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含現有和擬購的全部內容)。 8.輻射環境防護制度和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二)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初審。 (申報材料一式二份,請按次序整理成冊,做好檔案備份) 1.申請書(簡述核技術應用項目的主要內容和辦理事項,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3.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原件,須委托有資質的環評單位編寫)。 4.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 5.至少1名專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并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技術人員學歷證明(復印件)。 6.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情況表(見附表2.)及未取得省級以上環保部門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培訓計劃。 7.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含現有和擬購的全部內容)。 8.輻射環境防護制度和輻射事故應急制度。 (三)輻射安全許可證審批。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次序整理成冊,做好檔案備份) 1.申請書(簡述核技術應用項目的主要內容和辦理事項,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3.《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見附表4.)(須填寫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4.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審批文件(復印件)。 5.全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6.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含現有和擬購的全部內容)。 7.核技術應用項目操作規程、崗位職責、安全保衛和使用、維修臺帳管理制度及監測方案。 8.輻射工作安全責任書(見附件1.)(須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9.放射性同位素應用項目須提交《放射源申報登記表》(見附表5.)。 10.申請增項、改建項目報批須提交《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四)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審批。
(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按次序整理成冊,做好檔案備份)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6.全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7.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 8.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批復文件(復印件)。 9.原《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10.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輻射安全許可證注銷(受理范圍和條件:在廣州市行政區內,銷售、使用Ⅳ、Ⅴ類放射性同位素和生產、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并領取《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單位,全部終止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活動的)。 (申報材料一式一份,請按次序整理成冊,并做好檔案備份工作) 1.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注銷事項申請書。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的正、副本復印件。 4.《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5.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原件。 6.放射源的收貯證明復印件。(曾擁有放射源的單位) 7.射線裝置的處理方式說明。(曾擁有射線裝置的單位) (六)輻射安全許可證初審。 (申報材料一式四份,請按次序整理成冊,并做好檔案備份工作) 1.申請書(簡述核技術應用項目的主要內容和辦理事項,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3.《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見附表4.)(須填寫完整,并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4.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初審意見和批復意見(復印件)。 5.全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6.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含現有和擬購的全部內容)。 7. 核技術應用項目操作規程、崗位職責、安全保衛制度、使用和維修臺帳管理制度、監測方案。 8.輻射工作安全責任書(見附件1.)(須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9.放射性同位素應用項目須提供《放射源申報登記表》(見附表5.)。 10.申請增項、改建項目初審報批須提交《輻射安全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 (七)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初審。 (申報材料一式四份,請按次序整理成冊,并做好檔案備份工作) 1.申請書(簡述核技術應用項目的主要內容和辦理事項,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6.全部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7.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 8.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批復文件(復印件)。
9.申報單位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報材料一式二份,請按次序整理成冊,并做好檔案備份工作) 1.申請書(簡述核技術應用項目的主要內容和辦理事項,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2.辦理報批業務的授權委托書(需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3. 《核技術應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登記卡》 (見附表7.)。 4.核技術應用項目環保驗收監測報告(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5.設有專門的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情況表(見附表2.)及全部輻射工作人員培訓證(復印件)。 6.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見附表3.)(含已批復和本次申請報批的全部內容)。 7.全部操作人員近期個人劑量檢測報告(復印件)。 8.本次驗收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初審和批復文件(復印件)。 9.輻射環境防護制度和輻射事故應急制度。 10.項目環評時放射源和射線裝置所在位置四置圖。 11.放射性同位素應用項目提交廢源收貯方案或廢源收貯協議。
六、辦理程序和審批時限 (一)辦理程序 企業網上預申請→資料初審查(現場踏勘)→窗口受理→行政審批→窗口取件 (二)審批時限 1.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2.環境影響報告表初審: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3.輻射安全許可證審批: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4.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審批: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5.輻射安全許可證初審: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6. 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初審: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 7.環保竣工驗收審批: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
七、收費標準:不收費
八、注意事項 1.從2012年1月1日開始,我局正式啟用輻射環境管理網上申報系統,請申請單位登錄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210.72.2.146:9080/epiasweb/main/epias_fgdw.jsf) 2.凡委托他人或其他單位代辦申報手續的,應出具單位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的委托書,載明代理人(單位)的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委托事項、委托期限等信息。 3.如提供的資料是復印件,請在每一項資料首頁加注“本復印件與原件相同”的聲明,并加蓋公章。 4.如有需要,我局可要求追加與項目審批相關的資料,請及時補充。 5.我局不對外推薦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編寫單位。 6.核技術應用單位應于《輻射安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我局申請辦理延續或換發。
九、具有核技術應用項目相關資質單位 (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核技術應用項目環保驗收監測。
十、附表 附表1. 《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附表2. 《專/兼職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情況表》 附表3. 《核技術應用項目明細表》 附表4. 《輻射安全許可證申請表》 附表5. 《放射源申報登記表》 附表6. 《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申請表》 附表7. 《核技術應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登記卡》
十一、附件 附件1. 輻射工作安全責任書 附件2.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填報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