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建立應急準備、響應控制程序,通過識別、評估所有可能的事故和緊急情況,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之不良環境影響和風險損失。
(二)職責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影響公司的緊急情況進行識別、評估,制訂控制和恢復計劃,明確應急組織的職責,并定期進行緊急演練。
基建/保安部負責對應急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以確保其正常有效。
(三)控制要點.
根據因素評價之結果,確定可能出現較大不良環境影響及危害之事故和緊急情況,制定并實施相關的預防控制措施。
各部門在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要迅速做好響應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小不良環境影響和人身、財產損失并及時報告人力資源部。
應定期對應急程序和措施進行檢驗。
在應急計劃實施過程中或實施后,人力資源部應組織進行總結,評價應急措施之有效性。
(四)相關文件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急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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