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 16949:2016已于2016年10月1日如期正式發布,IATF隨后在10月3日發布了修訂版的轉版策略《ISO/TS 16949 to IATF 16949 Transition Strategy從ISO/TS 16949到IATF 16949的轉版策略》,為組織成功過渡到IATF 16949:2016提供指導——
修訂的轉版策略加入了經IATF批準的對常見問題(FAQ)的解釋澄清,此外,也對一些微小的語法錯誤進行了糾正。下面,為大家解釋修訂后轉版策略的四大變化——
一、統一易誤解的時間要求
統一了原指引文件第4頁和第10頁的兩個容易引起誤導的時間要求(關于未及時進行IATF 16949轉版審核)。即若已獲得ISO/TS 16949:2009證書的企業未能在轉版期限內完成轉版審核,原ISO/TS 16949證書頒發認證機構可以在其最近一次ISO/TS 16949審核末日起的18個月內安排初審,不用安排第一階段文審,無需向IATF監督辦公室提交特別文件。
二、刪除易誤解的描述
刪除了原指引文件第4頁上最后一點容易誤解的描述(關于允許進行轉版審核的問題)。原指引文件指出,企業在以下情況內不得進行ISO/TS16949:2009到IATF16949的轉版審核:
——轉向新認證機構的轉機構審核
——特殊審核,或任何在正常審核周期外進行的其他審核
為了消除誤解,修訂版指引文件已將紅色劃線句子刪除。
三、后續審核組安排
將允許認證機構使用轉版審核組中的一名審核員作為審核組成員參與后續的監督審核。
四、(新)后續認證周期
澄清(新)后續審核周期從轉版審核的末日開始算起。
這次更新的轉版策略還包括“TRANSITION FAQS換版常見問題解答”,其中包括17個換版常見問題的解答”,企航顧問第一時間為您校譯解讀,及時為組織提供成功過渡到IATF 16949:2016的指導——
1. 最早什么時候可以開始進行從ISO/TS 16949:2009到IATF 16949:2016的轉換審核?
可以開始進行IATF 16949:2016轉換審核(或者初次審核)的最早日期為2017年1月1日。
2. 根據轉換指導文件規定:組織不能同時進行針對IATF 16949的轉移(transfer)審核和轉換(transition)審核。那么,原先持有ISO/TS 16949 認證的組織,是否可以轉移至新的認證機構并由新認證機構進行初次認證審核?
如果組織持有有效的ISO/TS 16949:2009證書,根據轉換指導文件規定:禁止任何其它認證機構接受該組織作為新的客戶。
如果組織已經解除其與現有認證機構的合同,則不再持有ISO/TS 16949:2009證書,那么該組織可以轉移到其它新的IATF認可的認證機構。
3. 在開始轉換審核前,組織是否需要根據 IATF 16949進行管理評審?
在IATF認可的認證機構對組織進行轉換審核前,組織需要證明管理評審的所有要求均被滿足。
該證明應當通過一次全新的、依據IATF 16949:2016的管理評審來進行。不過,在進行轉換審核時,該要求也可以通過以前已進行的按照ISO/TS 16949:2009要求的管理評審與針對IATF 16949:2016新增要求的補充管理評審相結合來實現。
4. 在開始轉換審核前,組織是否需要根據IATF 16949進行全面的內部體系審核?
在IATF認可的認證機構對組織進行轉換審核前,組織需要通過一次全面的按照IATF 16949:2016要求進行的內部體系審核,以證明IATF 16949:2016的相關要求均被滿足。
不過,在進行轉換審核時,這個要求也可以通過之前已經按照ISO/TS16949:2009要求進行的全面的內審與針對IATF 16949:2016新增要求的補充內審相結合來實現。
5. 是否允許認證機構在開始轉換審核之前進行預審核?
不允許。不過,在開始審核前,認證機構可以提供最少半天的現場額外審核人天,以收集并評審遺漏的審核策劃信息(具體參閱IATF相關轉換審核要求)。
6. 是否允許認證機構在開始轉換審核之前進行差距分析?
不允許。
7. 在集團審核方案中,是否需要對每一個制造現場進行文件評審?
需要。即使是在具有同樣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集團審核方案中,每個制造現場均需提供所要求的相關文件。
8. 在開始轉換審核前,組織是否需要根據IATF 16949的新流程收集12個月的數據?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