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0月1日期,ISO/TS16949的審核(初次審核、監督審核、再認證審核或機構轉移)都將停止。已經獲得ISO/TS16949認證的企業必須按照現有審核周期時間(如監督審核或再認證審核)按認證規則5.1.1章節進行轉版審核。
(1) 如果下一個安排好的審核是年度監督審核,轉版審核需滿足相關規定中6個月(提前/延后一個月)、9個月(延后一個月或提前兩個月)或12個月(延后一個月或提前三個月)的審核周期。在不能滿足此時間節點的情況下,認證機構需根據IATF規定啟動認證退出流程。相關現場審核員應根據認證規則規定重新安排轉版審核;
(2) 如果下一個安排好的審核是再次認證審核,審核期限滿足IATF規定的換證審核時間要求(最多可以提前三個月但不能延后);
(3) 如果在IATF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轉版審核,根據5.1.1章(如已啟動認證退出流程,則參照8.4章),要求企業根據偏差許可重新進行初次審核;
(4)未能在IATF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換版審核的企業, 只要在ISO/TS16949最后一次審核的18個月內進行IATF16949的初次審核,則一階段審核可以免除,認證機構無須向IATF申請特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