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認可,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認證英文縮寫,是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和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基礎上合并重組而成的。
CNAS實驗室認可170205
評審機構: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為: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驗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評審依據:
CNAS-CL01:2018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ISO/IEC 17025:2017)
CNAS-RL01:2019《實驗室認可規則》
CNAS-RL02:2018 《能力驗證規則》
CNAS-RL03:2019《實驗室和檢驗機構認可收費管理規則》
CNAS-CL01-G001:2018 《CNAS-CL01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 應用要求》
CNAS-CL01-G002:2021 《測量結果的計量溯源性要求》
CNAS-CL01-G003:2019 《測量不確定度的要求》
CNAS-CL01-A001:2018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微生物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
CNAS-CL01-A002:2020 《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化學檢測領域的應用說明》等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是國際認可論壇(IAF)、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和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的正式成員。2019年1月1日起,PAC和APLAC合并成立新的區域認可合作組織“亞太認可合作組織”(APAC)。